经济法学是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之一,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报考,一种是免试入学的方式,另一种是先考后学的方式,这两种方式招生院校各不相同,下面就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院校。


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免试入学所指的是同等学力申硕方式,先考后学方式所指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方式,两种方式招生院校如下:

一、经济法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院校:
经济法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院校每年都不同,我们以2018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例如:2018年经济法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院校
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天津市:南开大学
上海市: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
江苏省: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江西省:南昌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
山东省:山东财经大学
湖南省:湖南师范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师范大学
二、经济法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院校: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获得学位上分为专业硕士学位,学术型硕士学位。经济法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同样每年招生院校不同,以2018年经济法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院校为例:
2018年主要招收学术型硕士,院校是:浙江省中国计量大学、湖南省中南大学
综上所述,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以不同的方式报考,招生院校不同,且获得学位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