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榜继续教育学历深造服务指南[专本套读]
免试入学.学习自由.学制灵活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已为在读或已拥有专科学历的人搭建好了接受继续教育,进行学历深造的平台,你可以有选择性的报名,参加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专本衔接(独立本科段)专业的学习和考试。
一、专本衔接专业及学费、教材费
seline;font-family:'microsoft yahei', verdana, geneva,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color:#000000;font-size:12px;">专业
专业代码
学制
专业层次
学习形式
主考院校
学费标准(元/年)
教材费
工商企业管理
Y020202
两年
本科
业余
四川大学
3200
共500
英语
Y050201
3200
共500
环境艺术设计
Y050412
4000
共800
营养、食品与健康
Y081311
3000
共500
数字媒体艺术
Y050418
4000
共600
服装设计与工程
Y050443
4000
共600
艺术设计
Y050437
4000
共800
人力资源管理
Y020218
电子科技大学
3200
共500
教育管理
Y040107
四川师范大学
2600
共500
体育教育
Y040302
成都体育学院
2900
共500
二、学习形式
1. 专本衔接课程教学,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晚上或寒暑假进行(详见开班各班课程表)
2. 学生人数达30人以上的专业即可独立开班,由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组织安排教学,开展集中助学和考前辅导;
3. 不足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单独编班,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将征求相关意见酌情调整教学计划后决定是否开班。
三、其它费用
参加专本衔接学习形式的考生除按规定缴纳学费、教材费外,还须承担以下费用:
1. 每生须缴纳学籍注册摄像、制卡费共10元/人;
2. 办理课程免考手续费10元/科;
3. 每参加一门课程考试按省考委统一规定缴纳考务费35.00元/科;
4. 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设计、论文答辩费收费标准按主考院校规定标准收取。
四、报名及缴费程序
1.各专业学生在报名时间内,到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填写报名登记表,确认入学资格;
2.到财务处缴费后,凭缴费收据到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
3.由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在截止日上报省考试院进行学籍注册。
l 因涉及到事前到主考院校进行注册、聘请教师、购买相关书籍资料等事宜需提前产生费用,因此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五、教材
各专业的课程结构,所用教材,由省考办统一审定,学院统一购买。(注:课程设置和教材计划统一由省考试院收集信息后制定实施细则下发。)
六、考试
国家统考课程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报考科目。(注:具体的考试科目由我院与主考院校确认后通知。)
统考课程在每年的1月、4月、10月,举行三次考试,学生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上进行报考;学校自主考试课程和考试时间由我院上报,主考院校审核后共同商议执行。(注:自考成绩在四川省目前没有设置期限限制。)
l 免考
所报考专业的部分课程以前已经考过,可以申请免考,其相关规定如下:
1. 英语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参加非英语专业专本衔接本学习的,可以免考英语(二);
2.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以申请免考英语(二);
3. 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以申请免考相关课程;
#p#分页标题#e#4. 普通专科在校生参加专本衔接学习,凭本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其公共政治课成绩合格的,可以替代专本衔接各专业相应公共政治课成绩。
5.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相关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可以替代自专本衔接的一些基础课程的成绩。
l 报考
考生在经过有组织的学习之后,可根据个人学习情况在网上报考开考课程;考生可以选择四川省所有开考市州考场参加考试。
l 重修重考
首次参加考试不合格者可进行重修重考,可免学费参加统一组织的教学、复习,但需缴纳考试报名费。
七、实践性环节的考核
主考学校提供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大纲和实施细则,进行实践性环节考核。鉴于我院实习实训条件好,在主考院校认可授权下,部份实践性环节课程的考核由我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八、毕业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由主考学校组织实施,主办学校积极配合。课题由主考学校提供,由考生选择,主考学校对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进行培训,指导教师在整个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指导。答辩成绩由主考学校通知办学院校,再通知考生。
十、证书及学位
全部课程修完合格,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经主考院校审查无误,报省自学考试管理办公室同意,颁发国家承认的由自学考试管理办公室与主考学校分别盖章的毕业证书。本科学籍及毕业文凭均为国家电子注册,享受大学本科毕业生待遇。
参加专本衔接学习的学生,如符合以下学位授予条件,将由主考院校颁发学
士学位证书:
1、 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未触犯法律;
2、 专本衔接考生,其各科成绩平均达65分以上;
3、 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4、 本科毕业生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应为取得本科毕业证后两年内提出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