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2)
1号)要求,按照各普通专升本招生院校申报的招生章程,结合我省2022届专科(高职)预计毕业生生源情况,制定了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教育考试招生计划,现予以公布,并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招生院校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在考试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
二、各有关高校要认真组织好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仔细核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的资格申报佐证材料,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确保有资格的考生不漏一人。
三、面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科(高职)毕业生设立的“专升本专项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实行计划单列,待成绩公布后根据报考情况另行定。
四、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
五、各招生院校不得在招生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作出不实承诺,招揽生源。同时严格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收费标准,不得借“专升本”名义进行高收费、乱收费的课外辅导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