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面向民族地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19年普通类面向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普通类“9+3”高职单招)。
2019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采取“知识+技能”的考试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收费标准
1
560103
数控技术
加工制造类
4100元/年人
2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加工制造类
4100元/年人
3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加工制造类
4100元/年人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三、报名(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院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考生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根据专业大类对口,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我院的1个专业填报志愿。
2. 2019年5月8日8:00—5月10日17:00,通过我校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费,考试报名费130元/人。
报名网址: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19年5月15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单招考试。
四、考试(一)考试方式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学院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面试)。
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学院(系)
招生专业
技能测试要点
1
机电工程系
数控技术
钳工实作测试
2
材料工程系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钳工实作测试
3
交通工程系
机电一体化技术
钳工实作测试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2019年5月17日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00-18:00
技能测试
(四)考试地点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内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考场
五、录取(一)录取规则
#p#分页标题#e#1.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藏彝区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2.在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根据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录取。录取原则为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定考生录取位次。
(二)有关事项
“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我院(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三)免试录取
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院(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5月17日前向我院(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校)的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1.2019年5月8日8:00至10日17:00,通过我校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费,考试报名费130元/人。
报名网址:
2.2019年5月15日前,核准参加考试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单招考试。
3.2019年5月16日,考生到校审核资格和领取准考证。
4.2019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文化知识综合笔试;下午13:00-18:00技能测试。
5.2019年5月19日,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在二日内向学校监审处提出书面申请。
6.2019年5月22日—28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于在学校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1.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2.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4.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5.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6.学校纪委和监审处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7.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事宜1.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 普通类“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3. 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九、学院(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邮政编码:618000
咨询电话:0838-2651116(传真:0838-2654118)
监督电话:0838-2651133
学校招生网: https://www.sce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