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需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入场,考试开始90分钟后经监考教师允许方可离开考场。
3、考生应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答题,在试卷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要求用蓝、黑色的钢笔、签字笔作答,使用其它颜色笔及铅笔作答,试卷作废;《机械制图》科目考试还需携带铅笔、橡皮、三角板、圆规等用具,《基础会计》科目考试需携带普通计算器,《工程经济学》科目考试需携带具有函数功能的计算器,计算器不能具有存储功能。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草稿纸以及各种通信工具、电子记事本、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考生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放在桌子右上角。只能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不得在答题纸其它地方做出任何标记。
5、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6、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7、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草稿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8、考生提问须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
9、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答题纸反扣在桌面上,再举手提出,经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10、考试规定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老师收卷后,经允许方可离开考场。试题、答题纸、草稿纸均不能带出考场。
11、对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