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享受照顾政策学生报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选送学院:
根据3月7日收到的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文件《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和考试工作的通知》中
三、报名准备工作
各选送院校要认真做好报名准备工作,按规定的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预审并采集报名信息,于3月15日前将预审合格考生名单导入“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专升本系统,导入方式及导入内容说明见附件)。
各选送院校要高度重视报名信息采集工作,认真做好考生个人信息(含本人使用手机号)和考生专业名称信息核对,确保信息准确安全。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条件的考生由其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学校负责信息采集工作。
以及
(五)照顾政策材料审核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 100号 )文件要求执行。
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须在报名时向选送院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内容、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由相关选送院校通知考生,考生材料的审核工作由选送院校和选拔本科院校共同负责。审核合格的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含考生基本信息、照顾项目、照顾分值等),由选拔本科院校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的要求,请各选送学校按文件规定做好享受照顾政策学生的信息采集、证明材料收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收集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证明材料。
2.收集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材料。
①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含新生),退役后复学并于2022年毕业的,选送院校审核退役证原件;
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拿到毕业证后从我省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2021年退役的(限当年选送院校对口我校专业),向选送院校提交免试书面申请、专科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入伍通知书、退役证、成绩单、身份证。
以上材料选送院校核实原件,并向我校提交复印件(盖选送院校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已核原件)
3.选送院校采集以.上学生的报名信息并负责.上传“专升本系统”。
宜宾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