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1《计算机专业基础》考试纲要
一、考试范围与内容
本纲要规定的考试范围和内容,以教育部所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
年)》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计算机和数字基础、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操作系统和文件管理、局域网、因特网、Web 技术及应用、社交媒体、多媒体和
Web、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数据库、程序设计基础、计算机安全等十三个部分,总分为150
分。考试侧重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课的基础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同时注意考查考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主要参考教材如下:
1.《计算机导论》吕云翔,李沛伦,编著,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016年,第 1 版。
二、考试目标与水平层次
本纲要确定的考试目标由知识与技能要点、考试条目和考试水平三部分组成。“知识与技能要点”考查考生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考试条目”是“知识与技能要点”内容的细化;“考试水平”是具体确定所考查的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技能的考查层次。
本纲要的考试水平分为四个层次:A(识记)、B(理解)、C(掌握)、D(综合 运用)。每一较高层次同时包含其较低层次的考试水平。其具体含义为:
A(识记):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识别和记忆水平,要求考生能正确地辨别、再认或再现相应的基础知识,如要求学生能从题目所提供的材料中识别出学过的知识(再认)或者能按题目要求复述学过的知识(再现)。即在记忆水平上考核考生的学习成果。
B(理解):主要考查考
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理解程度。除“识记”的要求外,正确理解所学知识的确切含义以及与其相关知识的内在联系。
C(掌握):主要考查考生对所学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初步运用能力。
要求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用所学过的知识及方法解决新情况下出现的简单问2
题。
D(综合运用):
主要考查考生对所学专业基础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要求考生在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基础上,具有系统的、灵活的、较强的综合应用能力。
三、考试内容
一、计算机和数字基础
二、计算机硬件
三、计算机软件
四、操作系统和文件管理
五、局域网
六、因特网
七、Web 技术及应用
八、社交媒体
九、多媒体和 Web
十、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
十一、数据库
十二、程序设计基础
十三、计算机安全
四、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考核形式
(1)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考试时间 90 分钟。
2.试卷结构:(命题单位可依据具体情况在 10%的比例内增减)
( 1)按知识点分
(2)按考试水平分
科目 2《C 语言程序设计》考试纲要
一、考试范围与内容
本纲要规定的考试范围和内容,以教育部所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 年)》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C 语言概述、算法和流程图、顺序结构程序设计、选择结构程序设计、循环结构程序设计、数组、函数、指针、结构体与共用体、文件等十个部分,总分为150分。
考试侧重考查考生以下三个层次的能力:1.对 C 语言的语法、语义有较好的理解;2.能熟练地阅读 C 源程序,并具有初步分析程序的能力;3.初步掌握结构化程序设计的方法和技巧,能从分析问题入手,设计可行的算法,进而用 C 语言编写结构良好的面向过程的程序。
主要参考教材如下:
1. 谭浩强. C 语言程序设计(第五版).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7 年.
二、考试目标与水平层次
本纲要确定的考试目标由课程内容、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等三部分组成。“课程内容”考查考生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考核知识点”是“课程内容”内容的细化;“考核目标”是具体确定所考查的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技能的考查层次。
本纲要的考试水平分为四个层次:A(识记)、B(理解)、C(掌握)、D(综合运用)。每一较高层次同时包含其较低层次的考试水平。其具体含义为:
A(识记):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
基础知识的识别和记忆水平,要求考生能正确地辨别、再认或再现相应的基础知识,即在记忆水平上考核考生的学习成果。例如:算法的特征。
B(理解):
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理解程度。除“了解”的要求外,正确理解所学知识的确切含义以及与其相关知识的内在联系。例如:数据类型转换的规则。
C(掌握):主要考查
考生对所学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初步运用能力。要求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用所学过的知识及方法解决新情况下出现的简单问题。例如:标识符的命名方法,常量和变量的使用。
D(综合运用):
主要考查考生对所学专业基础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要求考生在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基础上,具有系统的、灵活的、较强的综合应用能力。
例如:正确使用 if 语句、switch 语句实现各种类型的选择结构。
三、考试内容
第 1 章 程序设计和 C 语言
四、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考核形式
(1)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考试时间 90 分钟。
2.试卷结构:(命题单位可依据具体情况在 5%的比例内增减)
(1)按知识点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