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1《机械设计基础》考试纲要
一、考试范围与内容
本课程需要学生根据使用需求对机械的工作原理、结构、运动方式、力和能量的传递方式、各个零件的材料和形状尺寸、润滑方法等进行构思、分析和计算并将其转化为具体的描述以作为制造依据的工作过程。主要内容包括:机械设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常用机构的工作原理、类型、运动特点、功能;通用机械零件的工作原理、结构特点、选用及设计计算方法。要求学生掌握包括绪论、平面机构的结构分析、平面连杆机构、凸轮机构、间歇运动机构、机械的调速和平衡;连接、挠性传动、啮合传动、轮系、轴、轴承、联轴器、离合器、制动器、弹簧等机械结构的知识并能够灵活运用,总分为
150 分。考试侧重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课的基础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同时注意考查考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主要参考教材如下:
王立波等.《机械设计基础(第三版)》.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2017.
二、考试目标与水平层次
本纲要确定的考试目标由知识与技能要点、考试条目和考试水平三部分组成。“知识与技能要点”考查考生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考试条目”是“知识与技能要点”内容的细化;考试水平是具体确定所考查的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技能的考查层次。
本纲要的考试水平分为四个层次:A(识记)、B(理解)、C(掌握)、D(综合运用)。每一较高层次同时包含其较低层次的考试水平。其具体含义为:
A(识记):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识别和记忆水平,要求考生能正确地辨别、再认或再现相应的基础知识,如要求学生能从题目所提供的材料中识别出学过的知识(再认)或者能按题目要求复述学过的知识(再现)。即在记忆水平上考核考生的学习成果。例如:“运动副”的概念。
B(理解):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理解程度。除“识记”的要求外,正确理解所学知识的确切含义以及与其相关知识的内在联系。例如:V 带传动的特点及应用。
C(掌握):主要考查考生对所学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初步运用能力。要求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用所学过的知识及方法解决新情况下出现的简单问题。例如:平面四杆机构的急回特性。
D(综合运用):主要考查考生对所学专业基础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要求考生在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基础上,具有系统的、灵活的、较强的综合应用能力。例如:齿轮传动设计参数的选择。
三、考试内容
一、绪论
科目 2《机械制图》考试纲要
一、考试范围与内容
本课程需要学生掌握绘制和阅读工程图样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并能熟练使用三种方法(仪器、徒手、计算机)绘制零件图和装配图。主要内容包括:点线面的投影,截交相贯线的求法,组合体的画法及其尺寸标注,各种表达方法,标准件的规定画法及其连接画法,会画简单的零件图和装配图及其尺寸标注,并能够灵活运用,总分为 150 分。考试侧重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课的基础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同时注意考查考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主要参考教材如下:
王其昌等.《机械制图(第 5 版)》.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8.
二、考试目标与水平层次
本纲要确定的考试目标由知识与技能要点、考试条目和考试水平三部分组成。“知识与技能要点”考查考生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考试条目”是“知识与技能要点”内容的细化;考试水平是具体确定所考查的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技能的考查层次。
本纲要的考试水平分为四个层次:A(识记)、B(理解)、C(掌握)、D(综合运用)。每一较高层次同时包含其较低层次的考试水平。其具体含义为:
A(识记):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识别和记忆水平,要求考生能正确地辨别、再认或再现相应的基础知识,如要求学生能从题目所提供的材料中识别出学过的知识(再认)或者能按题目要求复述学过的知识(再现)。即在记忆水平上考核考生的学习成果。例如:“投影”的概念。
B(理解):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理解程度。除“识记”的要求外,正确理解所学知识的确切含义以及与其相关知识的内在联系。例如:直线和平面投影的画法。
C(掌握):主要考查考生对所学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初步运用能力。要求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用所学过的知识及方法解决新情况下出现的简单问8题。例如:读组合体图,绘制组合体的投影图及标注尺寸。
D(综合运用):主要考查考生对所学专业基础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要求考生在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基础上,具有系统的、灵活的、较强的综合应用能力。例如:根据装配图绘制零件图。
三、考试内容
一、制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