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安徽师范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南路 189 号(花津校区)
芜湖市镜湖区北京东路 1 号(赭山校区)
联合培养院校: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95 号。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林路 1100 号。
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与计划
(1)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招生计划包含在以上招生计划内。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 5%。
(2)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1.2 招生专业范围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按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15 年)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2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具备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且符合我校报考范围的考生可享受技能大赛鼓励政策: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比赛获奖学生可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英语口语比赛获奖学生可报考英语专业。
22.2 报名办法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2〕1 号)的要求在 2022 年 3 月 18 日 10:00 至 3 月 22日 16:00 报名,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在 3 月24 日 17:00 前完成缴费。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2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例:申请 xxx 专业鼓励政策考生张**2022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办邮箱asdzsb@163.com(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1 日 16: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3-5910161)。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a.承诺书(附件 1);b.申请表(附件 2);c.身份证正反面;d.退役证;e.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并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证明)。经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承诺书(附件 1);b.申请表(附件 2);c.身份证正反面;d.退役证;e.立功受奖证书;f.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证明)等。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承诺书(附件 1);b.申请表(附件 2);c.身份证正反面;d.获奖证书;e.学籍证明(加盖毕业学校红章且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等。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皖招考〔2022〕1 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2 年 4 月 9 日-10 日举行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2〕1 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按照省考试院统一要求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和办法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微信小程序。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请于考前一周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具体考试安排并打印。
3、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公共课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
各专业课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见附件 3,其中体育教育专业实行“理论考试+实践测试”的模式,美术学专业实行专业技能测试。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考生专业课实行面试综合考核,主要考查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实行面试综合考核,主要考查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面试未通过者可继续参加笔试。
3.2 考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教学楼,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注: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考生面试时间暂定为4月10日下午14:30;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面试时间暂定为 3 月 30 日下午 14:30。测试时间和方式视疫情形势变化而定,请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2〕1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考试结束一周后,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申请成绩复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测试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同步发布。
4、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皖招考〔2022〕1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5%。若出现同分考生,则参考考生获奖级别、高职(专科)期间专业必修课学习等情况择优录取。
4.2.3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同分考生,则参考考生高职(专科)期间专业必修课学习等情况择优录取。
4.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达到公共课省控合格线,同时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 180 分的基础上,各专业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育教育专业按综合分)和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其中:
(1)体育教育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分=公共课总成绩*80%+专业课总成绩*120%。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一、专业实践 100米跑的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其他专业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一、公共课英语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和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在达到公共课省控合格线,同时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 160 分的基础上,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专业内计划调整
专业内各类别计划若因合格生源不足未能完成的,剩余计划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数的比例依次分配给合格生源充足的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
4.3.2 专业间计划调整
各专业若因合格生源不足未能完成计划的,剩余计划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数的比例分配给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专业。
4.3.3 外校生源调剂
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调剂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名称一致、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调剂、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公共课达到省控合格线、专业课考试科目与我校考试科目一致且达到我校专业课合格线,同时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外校生源调剂录取原则与本校生源录取原则相同。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制 2 年,在校学习期间不可转专业,学籍管理按照我校有关学籍管理办法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资助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普通本科生相同的资助政策,具体政策请查阅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s://xsc1.ahnu.edu.cn/。
9、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zsxx.ahnu.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
11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3-5910017;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1、联系方式
电话:0553-5910161
邮箱:asdzsb@163.com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xx.ahnu.edu.cn
本章程由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