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互动面试)
考试科目:台词
1.考核目标
该考试环节通过考生对文学作品(体裁:诗歌、散文、小说、独白)的表达,旨在达到以下考核目标:
(一)考察学生的声音条件和语言规范程度;
(二)考查考生对作品节奏的把握能力;
(三)考查考生对作品中人物形象的感受和塑造能力;
(四)考查考生对声音的塑造能力;
(五)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语言行动性;
(六)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良好的情感把控能力。
2.考试形式
(一)面试:满分100分;
(二)考试内容:自备诗歌、散文、小说、独白片段,限时3分钟以内。
3.考试要求
(一)能够较好的展现自己的语言和声音状态;
(二)能够准确把握作品的重音;
(三)能够较完整的表达表现作品,具有用声音塑造人物形象的能力。
4.考核点
声音条件、语言规范程度、节奏、重音、语言行动性及表达表现能力。
考试科目:声乐
1.考核目标
该考试环节通过考生对自备歌曲的展示,旨在达到以下考核目标:
(一)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
(二)考查考生对音准、节奏、乐感的把握;
(三)考查考生的音乐感受力和舞台表现力;
(四)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演唱歌曲,用歌声传情达意的能力。
2.考试形式
(一)面试:满分100分;
(二)考试题型:自备歌曲。
3.考试要求
(一)能够完整的展现歌曲片段;
(二)能够准确把握歌曲音准和节奏;
(三)具有一定乐感和演唱表现力。
4.考核点
歌唱素质、良好的乐感、舞台表现力。
考试科目:形体
1.考核目标
该考试环节通过考生对自备形体的展示,旨在达到以下考核目标:
(一)考察考生身体基本素质;
(二)考查考生对动作节奏的把控;
(三)考查考生身体柔韧度的程度;
(四)考查考生形体的协调性;
(五)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一定的形体爆发力及控制力。
2.考试形式
(一)面试:满分100分;
(二)考试题型:自备形体,舞蹈,武术,及成套,成形的肢体表现。
3.考试要求
(一)能够完整的展现形体片段;
(二)能够准确把握形体的节奏;
(三)具有一定的形体基础,身体具备协调性。
4.考核点
形体节奏、身体的控制力、舞台美感、表现力。
考试科目:表演
1.考核目标
该考试环节通过考生对表演的展示,旨在达到以下考核目标:
(一)审题准确:对小品的风格、形式、规定情境、意图理解准确,对生活形态的认识,及再现能力;
(二)立意鲜明:能够鲜明表达主题并有独特创意;
(三)构思严谨:小品结构相对完整,反映主题思想积极向上,事件矛盾和人物的选择具有时代、社会各阶层、各职业典型性为优;
(四)表演时具备真听、真看、真思考、真感受,能在舞台上“生活”的能力,具备一定的八力四感的创作能力,自信、松弛、投入、真实为优。
2.考试形式
(一)面试:考官出题,满分100分;
(二)考试题型:命题。
3.考试要求
(一)审题准确、立意鲜明;
(二)能够自然真实的表现,具有行动性;
(三)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明,具有创新能力。
4.考核点
真听真看真感受,松弛自信真实、具有塑造人物的能力。构思严谨,标新立异符合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