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西华大学“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西华大学“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西华大学,英文译名XIHUA UNIVERSITY
国标代码: 10623
办学地址
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
人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37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1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 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纪检室) ;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及教务处部门负责人。
“专升本”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按照上级通知精神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并公布。
(二)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
成员: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及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工作小组执行“专升本”领导小组决策,负责组织“专升本”所有工作实施。党政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工作;专升本工作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纪委办公室(纪检室)对违纪违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严肃处理;宣传部负责相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相关学生工作;党委保卫部负责安保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考试和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专升本”遴选对象、报名条件
第四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本次“专升本”遴选对象为我校和对口专科院校2022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及符合川教函(2022) 100号文件精神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第五条参加选拔的“专升本”学生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二)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三)身心健康。
第六条学生所在学校(校区)负责审核学生的报名资格,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进行线下报名、线上报名、网上缴费,并将学生的报名汇总表、专科阶段必修理论课程成绩、符合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四六级成绩证书可以提供经学校认可的电子版打印件)、复印件按要求报西华大学教务处审核(证明原件由学生所在学校(校区)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第四章
“专升本”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第七条招生计划
备注:上述招生计划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及建档立卡学生计划。
第八条考试科目
我校根据考生类别考试科目如下表,且提前向考生公布。
第九条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日期2022年4月22日,考试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与选送学校协商设定考点为准。
第十条公布考试大纲
各门课程的考试复习大纲,均在西华大学教务处网站公布。
第十一条“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专升本”综合成绩由专科阶段折算成绩、“专升本”考试折算成绩和专项加分成绩三部分加和构成。其中专科阶段折算成绩为专科阶段必修理论课成绩算术平均值乘以0.2 (补考或重修通过的必修理论课程,均按60分纳入计算) ;“专升本” 考试折算成绩为参加的“专升本”考试3门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乘以0.8; 专项加分成绩见专项加分细则。
第十二条专项加分细则
(一)在读期间以就读院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给以奖励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