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全校师生员工: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湘教通〔2022〕2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修订)》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严控我校教职工组织或参与专升本培训辅导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厅相关规定
根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各高校要采取措施防止社会机构冒用学校名义开展专升本违规招生行为,督促学校相关部门及全体教职员工坚决做到:
1.严禁在招生过程中,以专升本名义进行任何虚假宣传或不实承诺;
2.严禁对在校高职(专科)学生开展专升本应试教育和有偿培训;
3.严禁与社会机构开展涉及专升本的任何交流与合作,或参与社会机构举办的专升本辅导活动、推介活动等。
凡违反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及纪律要求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参与社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学校具体要求
针对上述要求,学校将严格执行教育厅文件,严令禁止学校各部门、所有教职员工(含量退休人员)及学生:
1.不得组织开设专升本培训辅导班,收取培训费用;
2.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专升本培训或辅导活动,不得参与培训机构打广告、拉生源等活动;
3.不得允许社会培训机构和教师在校园或教职工住宅举办专升本培训班、打广告、拉生源等违规行为。
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对违反上述要求的组织与个人,欢迎广大师生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88811790(教务处)、88811107(纪委办公室)。
三、后续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校内各部门要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法》精神,把教职工参加校外专升本培训辅导行为列入本部门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管。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上报学校给予相关人员师德师风评价一票否决。对学生参与相关活动,也要及时制止。
2.深入排查。各部门开展师生员工参加校外专升本培训辅导活动的专项排查,紧紧围绕上述三个要求中的主要内容进行全员排查,全面准确摸清本部门师生员工涉及专升本培训辅导活动的情况,确保一个不漏。
3.迅速整改。存在校外专升本培训辅导行为的,要立即开展整改。凡属自办的培训辅导活动,十个工作日内必须整改到位并做好善后工作;凡属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开设的专升本培训辅导班的培训活动,要立即终止参与培训辅导行为,并如实上报学校。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