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2]7号)要求,现将2022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享受免试、加分录取政策的学生名单予以补充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6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未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视为无效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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