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 招生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于2021年退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3.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外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 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2.学习成绩较好,能顺利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市教委核定批准,2022年我校“专升本”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11人。具体招生专业、对应专科专业、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情况见下表。
三、 职业适应性考试
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但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考试。
(一)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须严格遵循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专业类别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等。
(二)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2022年4月17日
具体考试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学校适时在重庆邮电大学教务处网站和重邮教务在线公众号发布。
已经填报我校志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志愿填报结束后应密切关注我校的适应性考试安排,按照学校要求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考核方式
(四)考试成绩及加分原则
适应性考试总分为100分。参军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的,加10分。
(五)公示与备案
我校将在考试结束后1周内通过重庆邮电大学教务处网站和重邮教务在线公众号查询成绩。
预录取名单在重庆邮电大学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一、 录取规则
学校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一)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按照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依次录取。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的优先录取。考试成绩相同时,追加专业计划录取。
(二)填报我校某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数量低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全额录取,不再组织职业适应性考试,未执行计划转入统考招生。
(三)在规定时间未到校参加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学校不予录取。
二、 收费标准
专升本学生的收费标准严格按我校就读的同年级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
三、 学籍管理
(一)经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其学籍管理与升入专业年级相同。
(二)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必须在录取专业就读,不得转学或转专业。毕业时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发放重庆邮电大学毕业证书,并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相关规定的,发放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 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学院负责职业适应性考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和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五、 其他
(一)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其它未尽事宜请向重庆邮电大学教务处咨询,本招生章程由重庆邮电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对考生的防疫要求参照区县防疫部门规定进行。
六、 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62487853,62461387
重庆邮电大学纪检监察室:62460133
重庆邮电大学
2022年4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