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和舞蹈表演专业除公共科目1《大学英语》外,还有两门专业课考试,具体考试内容和方式如下:
一、音乐学
科目2为《音乐听记与音乐理论》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音乐听记包括音组、和弦、节奏、旋律听记。音乐理论包含基础乐理、和声学。
科目3为《音乐技能》面试,满分150分。音乐技能分为主项与副项,主项100分,副项50分。
《音乐技能》分为主项与副项。考试分声乐考场与器乐(钢琴及其他乐器)考场,每位考生需进入两个考场分别完成主副项考试。选择声乐演唱为主项器乐演奏就是副项,选择器乐演奏为主项声乐演唱就是副项。考试以独唱独奏方式进行。主、副项各自选一首曲目完整演唱演奏,主考官可以视情况中途叫停。声乐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伴奏(仅限钢琴),考生需自备钢琴伴奏正谱并标明调号等要求。学校不提供考前合伴奏。器乐考试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考生可以选择钢琴及其他所有乐器演奏,考试使用乐器不一定是进校后学习的器乐种类,比如:考生器乐演奏可以自选考吉他,但进校后不是必须学习吉他。考生进校后还有很多其他课程要学习,包括钢琴和其他音乐学专业必修的课程。
二、舞蹈表演
科目2为《舞蹈基本功》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形体条件、开软度、横飞燕、飞脚、赞步、小翻等技术技巧。
科目3为《舞蹈剧目片段表演》面试,满分150分,如舞蹈剧目《山东鼓子秧歌》的作品片段或者组合。时长3分钟内,音乐、服装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