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并录入原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时须另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不同院校对审核材料要求不同,具体以院校招生简章为准。
报考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等医学类专业只接受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的考生,其它专升本招生专业可接受相近、相关的专科专业考生报名。
审核资料
未公布资料信息,具体见学校简章说明,或直接咨询招生院校教务处或招生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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