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 号)、《关于做好
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军动〔2020〕第 485 号)和《关于印发<2022
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升本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在大庆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大庆师范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推免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主管招生副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纪委书记
成 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学院党政负责人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
主 任:招生就业处处长
二、招生对象
经过省招委会办公室审核确认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银奖项目组前三位成员。
三、招生计划
四、报名及所需材料
1.报名方法: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进行志愿填报。每名考生单轮只能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考生需根据《2022 年黑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推免专项招生计划》中的各项要求慎重填报志愿。
2.首轮志愿考生需在2022年4月28日18:00点前,第二轮于5月6日18:00前,第三轮于5月13日18:00前,双选阶段于5月20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包,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邮箱(537596780@qq.com):
⑴在校和服役期间获奖证书、立功受奖证书,未提供材料视为没有。
⑵专科期间成绩单(加盖本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⑶考生签字确认的《大庆师范学院2022年专升本推免考生报考申请表》(见附件1)。
⑷《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打印后签名。
五、录取办法
报考人数不超过我校专业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综合考查,全额录取。如报考生人数超过我校专业招生计划数,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适应性或专业技能综合考查。学校按照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位次排序原则:服役期立三等功及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或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银奖成员;专科期间成绩单中所有科目平均分;在校或服役期间所获奖项。
六、综合考查
1.考查方法:采用线上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的方式,满分100分。具体考查流程及要求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视频方式通知,请务必在考查前保持电话畅通。
2.考查时间:第一轮时间:4月29日;第二轮时间:5月7日;第三轮时间:5月14日;双选阶段:5月21日。每轮考查时间1小时。
3.考查内容:
七、其他
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线上考查,证件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查。
2、考生严格按照考查时间、考查流程参加考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查者,视为自愿放弃考查资格。
3、为保证考查过程不受干扰,考生应准备安静、独立的场所,保证光线充足,确保拍摄视频画面清晰。
4、对提交虚假信息或对在考查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查成绩和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监督与公示
1、违规举报电话:0459-5510032
2、考生综合考查结束后,学校招生网站将对考生的综合考查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考生对综合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申诉。学校将根据申诉的问题按程序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向考生回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招生办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9-5510288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附件:
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2022年专升本推免考生报考申请表.docx
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