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专升本文化成绩划线原则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含退役士兵)的文化考试成绩和全省专升本招生计划数,按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最低文化合格分数线。
专业合格分数线划线原则
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各专业(或按科类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招生院校只能选择一种划线方式),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不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视为放弃考试和录取资格。
录取
省招生考试院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院校生源不足时,各招生院校要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
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按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排序、投档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