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专升本录取规则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2]5号)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长江大学专升本录取规则

  录取

长江大学专升本录取规则

  (一)录取总原则

长江大学专升本录取规则

  根据分专业报考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课2成绩排序录取;专业课2成绩也相同的,按英语成绩排序录取;英语成绩还相同的,再按专业课1成绩排序录取。

  (二)三类考生录取规则

  1.专项计划考生

  (1)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我校录取总原则,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

  (2)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普通考生

  (1)录取。根据我校录取总原则,在普通考生计划内对普通考生和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补录。如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根据我校录取原则,对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大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

  (1)录取。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内,按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独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2)补录。如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有未完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学校根据补录报名情况,对参加补录的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

  学校对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核实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四)录取公示

  5月24日后,我校对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本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c.yangtzeu.edu.cn/  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的专升本所有学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湖北省教育厅复核备案。备案通过后的考生,我校邮寄发放普通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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