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医科大学“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2.贵州医科大学“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和录取办法;
3.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2〕6号]文件第六部分“专业考试”第六条文件精神,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划线规则:
(1)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分专业不分科类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含贫困专项计划)130%比例划定各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压线同分考生均为合格;
(2)按以上规则划定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最低控制线为50分,低于50分的考生不列入合格范围;
(3)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4.录取原则: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均合格的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分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同分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退役士兵考试、录取相关事宜严格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2〕6号]文件精神执行;
6.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籍: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籍信息将在我校教务处网页(https://jwc.gmc.edu.cn/)向考生公布;
7.专业成绩查询:专业成绩通过我校教务处网页(https://jwc.gmc.edu.cn/)查询;
8.已录取考生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2]1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