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地址及办学层次与类型
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工程学院 (国标代码:10388)
第二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邮编:350118。
第三条办学层次与性质:福建工程学院2022年学校专升本所有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层次,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校。
第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工程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工程学院授予相应学位。
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及有关要求
第五条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 专升本招生专业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我省公办本科高校学费实行分类归档的通知》(闽价费〔2013〕176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若有调整,以政府批文为准;若有退费情况,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七条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