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业师范学院2024年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简章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2〕17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2〕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2024年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2024年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简章

  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为50人,开设专升本本科专业11个,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2024年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简章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

  注:以上专升本专业可接续的高职专业详见《高职高专专业接续本科专业对照表》(附件)

  二、招生对象和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或在校期间在广西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直接选拔升本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签署放弃承诺书。

  2.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在广西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三、招生方式

  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需参加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统称为综合考查),并且要根据招生计划和《高职高专专业接续本科专业对照表》的要求填报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学校对填报专业志愿符合专业续接要求的考生,依据综合考查结果、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综合考查,但要填报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学校对填报专业志愿符合专业续接要求的考生直接录取。

  四、综合考查

  (一)考查时间和地点。

  1.考查时间:2022年6月12日上午9:30至11:00时。

  2.考查地点: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相思湖校区1号教学楼第1、第2阶梯教室。

  (二)考查方式。

  综合考查通过纸质试卷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90分钟,考查成绩满分为15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核。(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免试,综合考查成绩按满分计)

  (三)考查内容。

  1.根据专升本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分专业进行专业技能综合考查。

  2.专业技能综合考查包含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学习能力、职业潜能测试等内容。

  五、填报志愿

  考生取得专业综合考查成绩后,于6月16日10:00至20日12: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进入“系统导航-志愿填报”栏目,选择“2022 年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初始密码为考生报名时所设置的密码,考生如丢失或遗忘,可通过报名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修改。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填报1个专业志愿。取得同一所院校多个专业综合考查成绩的考生,如考生考虑同时填报同一院校多个专业,每个专业为一个志愿。投档录取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资格。

  六、招生录取

  (一)录取时间。

  正式投档录取时间:6月21日至22日

  录取结束后,不再进行志愿征集。

  (二)录取原则。

  1.申报我校专升本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考查并取得考核成绩(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除外),没有参加综合考查测试的或综合考查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按顺序志愿的投档原则,对已填报我校志愿且取得综合考查成绩的考生,根据学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6月24日前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综合考查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办按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做好综合考查各项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参加报名,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工作,并对录取考生的学历资格、服役情况等进行复核,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入学时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二)严格疫情防控。

  参加综合考查的考生,须提供24小时核算检测报告、测量体温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综合考查测试工作。

  (三)学习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属于普通高校专升本的范畴,考生专升本后接受全日制脱产教育,录取入学后必须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按学校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八、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学校

  国标代码:50869

  办学地点: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

  罗文校区(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17号)

  学院网址:http://www.gxvnu.edu.cn

  招生咨询网址:http://zsb.gxvnu.edu.cn/

  招生电话:0771-3248093 0771-3244062

  招生咨询Q群:189244363

  投诉电话:0771-3248901

  九、入学及在校期间的管理

  (一)新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招生办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我校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三)新生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校设有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奖学金项目,开设勤工助学活动,入学后根据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参评。

  (四)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按本科高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本科高校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学校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属于普通高校专升本的范畴,考生专升本后接受全日制脱产教育,录取入学后必须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按学校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六)严禁学生在专升本报名结束后到入学报到注册前以任何理由更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其它

  (一)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二)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三)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附件:高职高专专业接续本科专业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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