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专升本建档立卡考生录取为专项录取,不与普通专升本考生在同一录取计划下进行,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计划。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各本科高校单列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脱贫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湖南专升本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
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取过程出现的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可追加部分计划。有关学校可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追加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录取结束后,本科高校及时将录取数据(含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照片、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信息等)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各本科高校于6月5日左右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拟录取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