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公布全省各类(9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7月13日公布成绩;7月13—14日对成绩有疑议的,申请成绩复核;7月16日查询复核结果。
7月23—24日未来工匠专项计划录取
7月25—27日其他专项计划(脱贫家庭学生、获奖学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录取
7月29日—7月31日普通计划录取
8月30日前高校发放考生录取通知书
录取
(一)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录取、数据上报等工作,统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系统进行。招生录取数据统一归口管理。
(二)按考试九大类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投档。
(三)按照平行志愿原则,将考生投档至招生高校。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四)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
(五)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对高校上传预录取考生录检复核。
(六)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未来工匠培育计划学生、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