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85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2022年河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综合考查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要求,2022年起,河南省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由招生高校根据招生专业所属学科大类,组建联合考查组,科学、合理设定综合考查的科目、内容和方式,并结合考生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联合进行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同一学科大类统一标准,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2022年河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资格审查,且报考专业为管理类,已完成报名、报志愿程序,并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进入综合考查阶段的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 为开展本次综合考查工作,专门成立河南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管理学类)联合考查组(以下简称考查组)。
牵头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同时成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综合考查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考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四条 考查组负责将考查方案、考查结果报送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第五条 各招收管理类专业的成员高校负责按要求派出政治水平过硬、专业能力强的专业教师参与组考、监考工作。
各成员高校同时负责在河南省考试院投放本校管理类专业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后,及时通知所有考生按本方案规定的时间、方式、要求参加考查。要求通知到考生本人并有确切回复。
第六条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成员高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
第三章 综合考查
第七条 综合考查采用线下现场考查模式。
考查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
综合考查时间7月11日上午10:00:00-11:00。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参加考查。考生严格按照考查时间、考查流程参加考查。
第八条 考查组负责本次考查命题工作。
考查内容包括管理学类基础知识和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其中管理学类基础知识题70分,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题30分,主、客观相结合,分A、B卷。总分100分。
第九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录取时按顺序志愿投档,本次综合考查总成绩作为投档成绩排序依据;如总成绩相同,再依次对比管理学类总得分、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总得分、管理学类客观题得分、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客观题得分确定先后顺序。
第十条 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免于本次综合考查,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录取。三等功及以上包括个人三等功、集体三等功及以上。
第十一条 成绩公示按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网站及时公布。考生对综合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综合考查结果公布二日内向考查组申诉。考查组将根据申诉的问题按程序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向考生公布。
公示时间:7月12日-13日
第十二条 对提交虚假信息或对在考查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查者,提前退场、中途离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完成考查者,均视为自愿放弃考查。
以上情况及其它违规实事都将如实记录,并提供给录取院校参考。
第十三条 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传播有关综合考查信息和与综合考查相关的内容,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 本次综合考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综合考查工作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教育部相关要求,切实加强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第十六条 综合考查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科学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工作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各项防疫条件完备、职责流程明晰、工作机制完善,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查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守住不因考查引发疫情传播的底线。
第十七条 各涉招、涉考单位、部门及个人要认真落实“阳光高考”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等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做好本次综合考查工作。
严禁相关高校教师以任何形式参与培训机构的专升本培训辅导活动,严禁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辅导活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加强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
第十八条 本办法内容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考查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所列程序及日程有变,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 考查组办公室设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行政办公楼626房间
邮编:450046
咨询电话:0371-65790702
公示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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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hbsyzs@ncwu.edu.cn
监督电话:0371-6579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