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参加天津市2022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课、专业课考试的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体育教育专业专业课考试分为笔试和素质测试两项(每项各占100分,总分200分),其中素质测试一项成绩须达到50分(含)以上,再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运动康复专业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成绩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文科类专业依次参考语文基础、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成绩,理科类专业依次参考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成绩。
报考我校的考生只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能调剂。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对身体或其他方面不符合要求、有舞弊行为以及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生,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