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师范学院其前身是始建于1946年的安次县立简易师范学校。1956年改建为河北廊坊师范学校。1964年更名为廊坊师范专科学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廊坊师范学院,成为省属本科院校。2005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与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为新的廊坊师范学院。
绵绵师范文脉,七秩教师摇篮。廊坊师范学院从历史的深处走来,一路走来,高歌猛进;一路走来,海阔天空!
2022年廊坊师范学院专升本学费
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按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详见招生计划表。住宿费按照500元/人/年执行。
1.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应按学校的要求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和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2.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廊坊师范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廊坊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