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专升本各院校调剂规则汇总


  调剂:

2024年安徽专升本各院校调剂规则汇总

  调剂一般来说在录取阶段结束时,招生计划有缺额的院校会对剩余名额进行第二次择优录取,这就是调剂。对于没有被第一志愿录取但分数达录取最低分数线的同学,此时就可以根据调剂院校的要求,申请调剂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专业。

2024年安徽专升本各院校调剂规则汇总

  安徽农业大学2022年专升本调剂录取规则

2024年安徽专升本各院校调剂规则汇总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和皖招考〔2022〕1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10%。如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

  4.2.3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考核),考查合格考生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面试未录取的免试退役士兵可以继续参加校外调剂。

  4.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 1、2 科目考试总分不得低于 120 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依次按照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 1、专业课 2 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

  4.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专业内计划调整

  各专业招生总计划中包含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及普通计划,如各项计划有剩余,则优先调整至该专业有剩余合格生源的其他类型计划,按各类型剩余合格生源数占该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整。

  4.3.2 专业间计划调整

  若专业内计划调整后,依然存在合格生源不足情况,则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优先调整至考试科目相同专业,若依然有剩余,则按其他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将剩余计划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其他专业。

  4.3.3 外校生源调剂

  若我校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考生调剂。 调剂考生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 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 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 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 考试专业科目与我校相关调剂专业完全一致,并达到上述录取细则中各项合格线的要求。

  e. 调剂录取细则与上述录取细则相同。

  f. 填报我校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组织面试考核。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学院、部门,按照录取原则、细则和规定程序,按时完成录取工作。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 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安徽理工大学2022年专升本调剂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按照技能大赛的参赛等级、数量、个人排名顺序等择优录取。

  4.2.3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同分考生处理办法:如出现若干名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同时录取超出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时,则参照考生提供的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4.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总分下限为200分且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按照先比较公共课成绩,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的规则,按照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公共课成绩再次相同时,则依次比较公共课中的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科目成绩,若成绩仍相同,则再依次比较专业课一和专业课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专业内计划调整

  计划调整原则:计划各类别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计划类别,调入计划类别顺序依次为:普通计划类、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原建档立卡专项、免试退役士兵专项,按调入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择优录取。

  4.3.2 专业间计划调整

  计划调整原则:A专业经专业内计划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则转入有合格生源的B专业进行录取,调入计划类别顺序依次为:普通计划类、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原建档立卡专项、免试退役士兵专项,按调入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择优录取。若A、B专业在专业内计划调整后,都没有线上合格生源完成招生计划,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4.3.3 外校生源调剂

  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c. 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

  调剂录取细则、成绩排序办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a.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申请调剂的考生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学校另行组织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计划缺额择优录取。

      安徽农业大学2022年专升本调剂录取规则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和皖招考〔2022〕1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10%。如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

  4.2.3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考核),考查合格考生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面试未录取的免试退役士兵可以继续参加校外调剂。

  4.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 1、2 科目考试总分不得低于 120 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依次按照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 1、专业课 2 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

  4.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专业内计划调整

  各专业招生总计划中包含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及普通计划,如各项计划有剩余,则优先调整至该专业有剩余合格生源的其他类型计划,按各类型剩余合格生源数占该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整。

  4.3.2 专业间计划调整

  若专业内计划调整后,依然存在合格生源不足情况,则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优先调整至考试科目相同专业,若依然有剩余,则按其他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将剩余计划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其他专业。

  4.3.3 外校生源调剂

  若我校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考生调剂。 调剂考生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 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 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 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 考试专业科目与我校相关调剂专业完全一致,并达到上述录取细则中各项合格线的要求。

  e. 调剂录取细则与上述录取细则相同。

  f. 填报我校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组织面试考核。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学院、部门,按照录取原则、细则和规定程序,按时完成录取工作。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 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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