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专升本公共课分数线发布,对于已经参加完考试的考生来说,考生可查询自己考了多少分?下面库课李老师给考生整理了2022年安徽专升本各院校录取原则汇总,希望对考生有帮助。
2022年安徽工业大学专升本最低分数线及录取细则
安徽建筑大学专升本2022年最低分数线及录取细则
安徽科技学院2022年专升本分数线及录取规则
安徽理工大学2022年专升本调剂录取规则
安徽农业大学2022年专升本调剂录取规则
安徽三联学院2022年专升本调剂录取规则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专升本分数线及录取规则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专升本分数线及录取规则
安徽外国语学院
最低分数线:
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40分,不得有缺考科目和单科成绩零分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10%。如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4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和单科成绩零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课+专业课)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公共课成绩再相同则依次按照公共课英语、公共课大学语文、专业课科 目 1、专业课科目 2 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如出现若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 名次为录取考生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 取参考。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达到学校划 定的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择优录取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如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 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专业课科目二成绩排序;若专业课科目二成绩 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一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按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成绩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 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安徽新华学院
最低分数线: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不单独划线。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总成绩(不得有缺考科目或单科成绩为零)从高分到低分 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20%。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且同为录取计划的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总表录取。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免试申请材料依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进行严格审查,3 月 28 日将通知申请免试考生材料的审核结果及面试相关事宜,3 月 30 日 14:30 分 组织符合条件免试考生进行面试,并将面试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三天。
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职业适应性 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且同为录取计划的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总表录取。面试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三天。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不单独划线。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总成绩(不得有缺考科目或单科成绩为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 优录取,单科排序为:如总分相同,依次参考专业课科目一、科目二成绩),若 专业课科目一、二成绩全部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公共课中英语 科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仍相同,则参照考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 绩总表录取。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 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