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应以最新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总则
一、纲要编制根据
依据《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制订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01)67号)文件精神和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的人才需求,结合辽宁省中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快辽宁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进程,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实现技术技能人才的系统培养,满足辽宁省区域经济和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情况,编制此对口升学考试纲要。
二、纲要适用专业范围
本考试纲要适用于工艺美术设计专业(群)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第二部分
专业课程(笔试)考核纲要
一、"设计素描"课程考核内容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考试形式。设计素描命题。
(2)考试范围。具象、抽象等视觉形态的创意表现。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素描纸(考场提供)。
(2)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均可(考生自带)。
(3)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4.成绩评价标准
满分为100分。其中构图占20%;创意设计能力占40%;表现手段与技巧占20%;艺术效果占20%。
二、"设计色彩"课程考核内容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考试形式。设计色彩命题。
(2)考试范围。静物、人物等形象创意表现。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水彩纸(考场提供)。
(2)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
(3)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4.成绩评价标准
满分为100分。其中画面构图占20%;色彩创意表现力占40%;色彩关系及表现技法占20%;艺术效果占20%。
三、"装饰设计基础"课程考核内容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考试形式。装饰设计基础命题。
(2)考试范围。动物、人物、花卉、风景等形象做创意表现。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水彩纸(考场提供)。
(2)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
(3)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4.成绩评价标准
满分为100分。其中画面构图占20%;装饰设计创意表现力占40%;装饰色彩及表现技法占20%;艺术效果占20%。
四、"陈设设计与制作"课程考核内容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考试形式。陈设设计命题。
(2)考试范围。陈设设计效果图表现。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水彩纸(考场提供)。
(2)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
(3)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4.成绩评价标准
满分为100分。其中三视图的设计占20%;效果图表现力占40%;色彩关系及表现技法占20%;艺术效果占20%。
五、"漆艺饰品实务设计与制作"课程考核内容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考试形式。漆艺饰品实务设计命题。
(2)考试范围。漆艺饰品实务设计与制作。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漆艺镶嵌及打磨工具、设备(考场提供)。
(2)漆艺颜料(考生自带)。
(3)漆艺相关板材(4开左右)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4小时。
4.成绩评价标准
满分为100分。其中漆艺的草图设计考核,注重平时成绩记录占20%;漆艺训练的过程考核,漆艺技巧占20%;漆艺创意能力考核占40%;艺术效果占20%。
六、"首饰饰品实务设计与制作"课程考核内容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考试形式。首饰饰品实务设计命题。
(2)考试范围。首饰饰品实务设计与制作。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首饰成品部件制作及制模、打磨、抛光、宝石镶嵌等工具与设备(考场提供)。
(2)首饰设计与制作相关材料(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4小时。
4.成绩评价标准
满分为100分。其中首饰的草图设计考核,注重平时成绩记录占20%;首饰设计训练的过程考核,首饰制作技巧占20%;首饰设计的创意能力考核占40%;艺术效果占20%。
七、"陶瓷饰品实务设计与制作"课程考核内容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考试形式。陶瓷饰品实务设计命题。
(2)考试范围。陶瓷饰品实务设计与制作。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陶瓷成品部件的成型、烧制等工具与设备(考场提供)。
(2)陶瓷设计与制作相关材料(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4小时。
4.成绩评价标准
满分为100分。其中陶瓷的草图设计考核,注重平时成绩记录占20%;陶瓷设计训练的过程考核,陶瓷制作技巧占20%;陶瓷设计的创意能力考核占40%;艺术效果占20%。
八、"雕刻饰品实务设计与制作"课程考核内容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考试形式。雕塑饰品实务设计命题。
(2)考试范围。雕塑饰品实务设计与制作。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雕塑成品部件的成型、烧制等工具与设备(考场提供)。
(2)雕塑设计与制作相关材料(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4小时。
4.成绩评价标准
满分为100分。其中雕塑的草图设计考核,注重平时成绩记录占20%;雕塑设计训练的过程考核,雕塑制作技巧占20%;雕塑设计的创意能力考核占40%;艺术效果占20%。
九、"纤维饰品实务设计与制作"课程考核内容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考试形式。纤维饰品实务设计命题
(2)考试范围。纤维饰品实务设计与制作。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纤维饰品构成骨架等工具与设备(考场提供)。
(2)纤维设计与制作相关材料(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4小时。
4.成绩评价标准
满分为100分。其中纤维的草图设计考核,注重平时成绩记录占20%;纤维设计训练的过程考核,纤维制作技巧占20%;纤维设计的创意能力考核占40%;艺术效果占20%。
十、"致果图技法"课程考核内容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考试形式。效果图技法命题。
(2)考试范围。室内设计。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水彩纸(考场提供)。
(2)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
(3)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小时。
4.成绩评价标准
满分为100分。其中画面构图占20%;室内设计效果图创意表现力占40%;空间关系及家具等形态表现技法占20%;艺术效果占20%。
第三部分
专业技能(实操)考核纲要
一、纤维饰品实务设计与制作
1.考核形式
实践操作。
2.考核范围
能够利用草图进行纤维艺术设计创意表达,壁挂、壁毯的设计与制作,缝布艺术设计与制作,综合材料艺术设计与制作。
3.考核用具
考核现场提供相关的壁挂木框、编制工具(钳子、剪刀、固体胶水)、纤维材料等,考生也可根据创意要求,使用自带的工具材料等。
4.考核时间
4小时。
5.评价标准
专业技能成绩(100%)=平时成绩(20%)+创意能力(40%)+纤维饰品设计与制作(20%)+艺术效果(20%)。
二、雕塑饰品实务设计与制作
1.考核形式
实践操作。
2.考核范围
运用雕塑设计的造型方法,进行雕塑设计表现。运用抽象手段表现一组雕
塑小品,或者运用写实手法表现一个小动物形象。
3.考核用具
考核现场提供相关的雕塑台、雕塑工具材料(雕塑泥、木质、金属、丝麻)等。考生也可根据创意要求,使用自带的工具材料等。
4.考核时间
4小时
5.评价标准
专业技能成绩(100%)=平时成绩(20%)+创意能力(40%)+雕塑设计与制作(20%)+艺术效果(20%)。
三、漆艺饰品实务设计与制作
1.考核形式
实践操作。
2.考核范围
设计装饰图案,运用描绘手法,进行漆画表现,即在加工完好的漆板上直接表现,描绘时,采用彩绘、描金、晕金、泥银彩绘等方法均可,并运用贝壳、蛋壳等材料进行局部镶嵌手法,进一步进行罩漆、研磨和推光。
3.考核用具
考核现场提供相关的漆画工具材料(漆刮、漆刷、漆刀、漆笔、调漆板、喷枪、磨石、磨炭、砂纸、棉纸),考生也可根据创意要求,使用自带的工具材料等。
4.考核时间
4小时。
5.评价标准
专业技能成绩(100%)=创意能力(30%)+漆画设计与制作(50%)+艺术效果(20%)。
四、首饰饰品实务设计与制作
1.考核形式
实践操作。
2.考核范围
首饰成品制作雕亥刻蜡模、翻倒石膏模、灌注金属溶液制成首饰部件,首饰抛光、镶嵌。
3.考核用具
考核现场提供相关的首饰设备(硫化压模机、注蜡机、抽真空机、熔金炉、电阻炉、滚光机、超声波清洗机、电吹风、电镀设备)、首饰工作台、首饰工具材料(利用火吹套件来熔金、退火、焊接,吊机及机头,吊机机针,压片机和拉丝板),考生也可根据创意要求,使用自带的工具材料等。
4.考核时间
4小时。
5.评价标准
专业技能成绩(100%)=平时成绩(20%)+创意能力(40%)+首饰设计与制作(20%)+艺术效果(20%)。
五、陶瓷饰品实务设计与制作
1.考核形式
实践操作
2.考核范围
能够运用设计草图进行陶艺设计,并运用拉胚、捏塑、盘泥条、模制等成型方法,进行陶瓷饰品造型设计、制作与烧制。
3.考核用具
考核现场提供相关的陶瓷饰品工具材料(利用石膏完成制模与成型、修坯工具、绘制工具、烧制设备),考生也可根据创意要求,使用自带的工具材料等。
4.考核时间
4小时。
5.评价标准
专业技能成绩(100%)=平时成绩(20%)+创意能力(40%)+陶瓷饰品设计与制作(20%)+艺术效果(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