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方学院是一所有温度的大学,让师生心生美好!校园中一张张笑脸,明媚如午后的暖阳!他们都有一颗自由的灵魂和一副自信的模样。河北东方学院是一所“人文、智慧、开放”的大学。人文的育人环境,开启智慧,润泽生命;智慧的教学及管理体系,拥抱科技,面向未来;开放的办学模式,打破边界,把大学真正做“大”。
河北东方学院2022年专升本录取分数线
注:请录取考生根据录取专业加入对应QQ群
专升本考生住宿费标准按照2022年入学普通本科生(大一)标准执行,书费标准按照2020年入学普通本科生(大三)标准执行。详见随通知书发放的入学须知。
专升本考生档案邮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凯旋门北100米)河北东方学院 档案室 刘老师 0316-2902995
学籍学历
(一)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应按学校的要求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二)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河北东方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东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