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司法行政警察专业录取规则
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学院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和性别比例要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同分录取规则
对总分相同的考生采取文史类、理工类不同的单科成绩排序作为录取的依据。具体如下:
1、文史类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相同,则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文科综合;若再同分,则看外语。
2、理工类依次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语文;若语文相同,则看理科综合;若再相同,则看外语。
学校介绍: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为一所政法类全日制人民警察高等职业院校,由省司法厅领导、省监狱管理局管理,为副厅级单位。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0年4月,时称“劳改干部轮训班”。1981年6月, 省政府同意在“劳改干部轮训班”基础上成立“云南省公安厅劳改工作干部学校”,同年12月,省政府同意在同一校址成立中等专业学校“云南省公安厅劳改局技术学校”。1983年3月,省政府决定将“云南省公安厅劳改工作干部学校”、“云南省公安厅劳改局技术学校”合并,定名为“云南省第二公安学校”,同年面向社会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199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施行后,“云南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于1995年9月更名为“云南省司法警官学校”。1998年1月,学校以优异成绩被司法部评为全国首批部级重点中专学校。
有志者,事竟成。距离中考还有一段时间,一切都还来的及,命运握在自己手中,今天为大家介绍的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校同学们心动了吗?小编将持续分享更多学校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