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依据与目的
本测试大纲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际,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普通话、音乐、舞蹈、美术等基本技能。
二、测试项目、内容与分值
四、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由我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