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学院始建于1994年,2005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原陕西烹饪专修学院基础上成立的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资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设有五系一部,共开设七个专业四个方向其中省级重点专业2个,院级重点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一门、国家级烹饪实训示范基地一个。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主管招生由院级领导、教务处、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和招生办公室成员组成。其中,教务处负责技能测试的组织、命题、及考试,评分、统计、分值换算,拟定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课程设置等事宜;学生处负责制定评价学生管理办法,负责学生资格审查和注册,制定本校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自助评选办法等事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办的日常工作,拟定招生章程,组织报名,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组织测试前,向招生管理部门报备,自觉配合督查员开展工作,接受监督检查。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下达为准。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三校生”必须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13日17:00,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考生于2019年3月24日以前在我院规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领取我院测试科目准考证。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历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我院于2019年3月14日至17日、3月23日至26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集中考试时间:“普高生”考试时间为3月14日至17日,3月23日至26日;“三校生”考试时间为3月16日、17日下午2:30至4:30。
考试地点: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1.普通高中考生
该类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三部分组成,总分为300分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满分100分。每科考试成绩换算标准为:A级100分、B级85分、C级70分、D级55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之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数。
(2)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满分100分。每科考试成绩换算标准为:A级100分、B级85分、C级70分、D级55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科目成绩之和÷综合素质评价科目数。
(3)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通过回答问题,并结合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作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当场打分评分,具体内容如下:
①自我介绍: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分析自己的优势和缺点,并对自己的缺点提出改进意见。
②专业认识:对本专业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了解专业培养方向和就业方向;选择本专业的原因。
③未来规划:对自己未来进行整体规划;实现未来规划在校期间的学习规划;就业后的成长规划。
2.“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者
该类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由文化基础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综合评价成绩=文化基础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p#分页标题#e#文化基础测试为笔试,满分100分,实行A、B卷。职业技能测试通过现场测试或考生提供的专业技能作品、学业作品现场演示等方式,综合考虑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情况、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等当场打分评分,满分200分。
我院于2019年4月4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预录取考生于2019年4月15日前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缴费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学费:旅游类、管理类、计算机类、食品类3900元/学期
烹饪类4650元/学期
住宿费:六人间675元/学期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在每年获得政府资金支持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普通高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与助学贷款政策,对家庭困难学生、学业优良学生,实行资助、奖励。形成了学校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贷、助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困难助学金2500元/人·年;
特殊困难助学金3500元/人·年
学院设立技能大赛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金分别是2000元、1500元、1000元和500元。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200元-500元/月。
招生热线:029-85233107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学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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