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是一所年轻美丽、充满活力、富有政法特色、综合办学水平较高的高等院校,被誉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
历史沿革
1、历年上海政法学院排名【校友会版】
在校友会版中,2018上海政法学院全国排名第394,相较于2017年的433名,排名上升了39位。
年度 | 全国排名 | 上海市内排名 | 总分 |
2018 | 394 | 20 | 60.57 |
2017 | 433 | 20 | 60.41 |
2016 | 430 | 19 | 60.6 |
2015 | 423 | 19 | 60.6 |
2013 | 511 | 20 | 60.03 |
2、历年上海政法学院排名【金苹果科教评价版】
在金苹果科教评价版本排名中,2018上海政法学院全国排名第586名,相较于2017年的564名,排名下降了22位。
年份 | 全国排名 | 学校名称 | 得分 |
2017-2018 | 586 | 上海政法学院 | 34.24 |
2016-2017 | 564 | 上海政法学院 | 36.54 |
2015-2016 | 572 | 上海政法学院 | 34.91 |
2014-2015 | 586 | 上海政法学院 | 35.89 |
2013-2014 | 563 | 上海政法学院 | 18.29 |
3、上海政法学院在上海排名【校友会版】
2018上海政法学院在上海市内排名第20名,排在上海政法学院前后的分别是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和上海电机学院。
始建于1984年。前身是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1993年起招收普教本科学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经市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和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组建为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11月,学校由上海政法系统划转上海市教委管理,并由市教委与市司法局共建。学校是中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培养院校,全国政法高校“立格”联盟成员单位。
办学定位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实行错位竞争,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努力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具有法治精神、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主动对接社会需求,积极服务国家战略,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打造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知名智库。坚持协同创新,构建以法学、政治学为优势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为特色学科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创建特色鲜明的、国内知名政法大学。
学科专业
现设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社会管理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纪录片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职学院等二级学院。
现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含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国际政治等1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经上海市学位委员会批准,自2017年起我校被列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院校。
现有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审计学、经济与金融、税收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心理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英语、俄语及思想政治教育等30多个本科专业及方向。2014年起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
法学学科是上海市一流学科和高原学科(其中,仅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我校等5所高校的法学学科被批准为上海高校一流学科),行政法学和犯罪社会学是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学科,行政法学是上海市重点学科,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是市教委重点学科。形成了包括行政法学、监狱学、环境资源法学、国际法学、犯罪社会学、知识产权、国际政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一批特色学科,其中有的学科在上海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学校是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
监狱学、社会工作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法学、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国际政治以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模式与实践等专业(方向)、项目是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法学和工商管理为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财务管理专业是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学校同时拥有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仅有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我校被批准同时建有2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也是上海仅有的两所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电视纪录片这三个本科专业方向为全国首创,得到了行业部门的高度认可。学校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被批准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