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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奖学金评定对象
凡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全面发展,表现优异,均有资格申请奖学金。
二、奖学金金额等级
(一) 特等奖学金,金额2000元;
(二)一等奖学金,金额1500元;
(三)二等奖学金,金额1000元;
(四)三等奖学金,金额500元。
三、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综合素质测评优秀行
(二)在校学科成绩优异
四、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二)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学生投票和老师评价作为参考;
(三)奖学金发放秉承"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范围:必须是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正式学籍学生是指经重庆市中招办注册确认学籍、纳入全国学生信息系统管理的学生。
资助标准:
1.生活费标准:按每人000元/年的标准给予资助(建卡贫困户3000元/年) ;
2.住宿费标准:按每人500元/年标准进行资助(不足5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给予资助,另连片贫困区困难学生不享受)
3.书本费标准:建卡贫困户学生400元/年,资助时间不得超过2.5年;
4.其他经济因难学生,以主管部门审核认定标准进行补助。
以上文中奖学金和助学金内容来自于重庆人文艺术职业学校:https://www.cqrwys.com/Intro.php?tag=Zs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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