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5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直属贵州省残联管理,同年9月正式开班办学。学校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白云大道236号,占地面积61.99亩,建筑面积4.42平方米,比邻贵阳高铁北站,地铁1号线, 交通便捷,位置优越。
作为贵州省第一所公办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秉持“人道、博爱、开放、和谐”的办学理念,贯彻“无私奉献,残健共融”的办学宗旨,培育学生学会做人 ,学会做事,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打造教育、科研、培训、服务、产业“五位一体”的办学模式。同时,学校将坚持教育与扶贫结合、教学与就业并重、技能与素养齐抓的原则,针对各类学生的特点,努力培养出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的合格人才,并通过政策保障、社会吸纳、产业扶持、自主就业等渠道,让每一名合格毕业生都能实现高效、稳定的就业。
二、招生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中医康复保健 101700(招生代码) 75(人数) 3(学制) 视障、健全学生 3个班;
计算机应用 090100(招生代码) 200(人数) 3(学制) 轻度肢残(下肢)、健全学生 5个班;
服装设计与工艺 142400(招生代码)75(人数) 3 (学制)肢残(下肢)、听障、健全学生 3个班;
西餐烹饪 130800(招生代码) 75(人数) 3 (学制)听障、健全学生 3个班;
民间传统工艺 142800(招生代码) 75(人数) 3(学制) 听障、轻度肢残(下肢)、健全学生 3个班;
共计招收5个专业,17个班,500名学生。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残障学生招生条件
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应、往届初中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内(2002年1月1日后出生,特长生、视力残疾学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品行端正,生活态度乐观向上,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规定的不应录取的有关疾病,并能生活自理的视力、轻度肢体、听力和言语残障学生。
(二)、健全学生招生条件
健全学生包括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内(2002 年1月1日后出生,特长生可适当放宽),品行端正,生活态度乐观向上,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不应录取的有关疾病。
五、报名时间、方式、填报志愿
(二)、报名方式贵州高铁职业学校有哪些:
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初中毕业证原件(含复印件各一份)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残联报名或直接到贵州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就业科报名。
(三)、填报志愿贵州高铁职业学校有哪些:学生根据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填报志愿,每生限报一个专业,入校后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六、录取方式
学校采取预录学生的方式邮寄新生预录通知书,学生到校报名时参加笔试、面试,符合招生条件的正式注册录取入学。
七、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
八、惠学政策
凡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学校将提供特惠政策,实行“七免四提供”惠学政策。
(一)学校免收学费、住宿费、课本费、实操耗材费、校服费、保险费、饮水费。
(二)学校提供助学金、奖学金、床上用品、残疾人辅助器具。
1.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提供500元至2000元的奖学金。
2.免费提供残疾人辅助器具。
3.免费提供卧具(床上用品)(注:学生不得损坏,不得私自带走,否则照价赔偿)。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刘 楼:13984345474
蔡 雪 玲:13195210056
纪检监察:郑钰君 13339605036
十、录取通知书发放
2020年8月上旬在省残联网站上向社会公示预录取名单,预录取通知书经邮寄送达学生本人。
十一、新生报到须知
新生报到需准备并带齐以下证件及钱(物):
(一)毕业证、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本页及本人页)各3份、本人近期白底照6张及电子档照片、共青团员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贫困证明:非连片贫困地区家庭的学生,由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出具家庭贫困证明到乡级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盖章,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精准扶贫卡:持有精准扶贫卡的学生,带上原件及复印件,可申请省级专项助学金。
(四)自带日常生活、学习用品及随身衣物。
(五)学生在校期间就餐费用自理,每学期生活费标准 2800元左右,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六)学生预录后,报到时需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入学体检报告。其中,内科常规检查包括:心、肺、肝、脾;实验室检查包括:结核菌素试验、血常规、尿常规、传染病四项;X线检查方面:胸透是必检项目。
十二、其他
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涉嫌违反法律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附则
本招生简章由贵州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