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情况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于2004年云南工程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学费,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云南工程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学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紧跟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坚持立德树人,深化内涵建设,把技术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融合,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稳步上升,社会、家长、学生认可度不断提高。
学校占地面积659亩,现有教职员工1000余人,在专职教师队伍中,省级教学名师2人,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学校下设“六院两部”,分别是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经济信息学院、教育学院、五年制高职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思政部和基础教学部,共设置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等51个专业,涵盖了医药卫生、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文化艺术、交通运输、教育与体育、水利、财经商贸、资源环境与安全、公共管理与服务等专业大类,建有汽车与机电技术实训中心、经济信息技术实训中心、建筑工程与管理实训中心、建筑施工实训基地、学前教育管理实训中心和高铁、空中乘务实训模拟舱,设施先进齐备。
经过多年的办学沉淀,学校办学成果丰硕:2014年,被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文明办评为“云南省文明学校”。
2015年被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高等院校”,2015年经云南省教育厅审定云南工程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学费我校顺利通过“内涵与特色”评估。
2016年,成为云南省特色骨干民办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2016年获批云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点资格,每年组织近1000人的“专升本”考试。
2017年经过云南省教育厅批准,获得云南省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资格。2017年10月,经过云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被立项为云南省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7-2018年,学校连续两年荣获“云南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9年,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被云南省教育厅列入云南省学生管理15强,学校获得“产教融合优秀高校”称号,荣获云南省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是云南省民办院校中唯一一家获得此项荣誉的院校云南工程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学费;学校被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高等院校”,建筑工程学院荣获云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生工作部德育教学团队被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高等院校优秀教学团队”。
此外,学校还积极与境内外各高校共建合作交流平台,先后与泰国正大管理学院、泰国博乐大学、韩国培才大学、泰国商会大学、泰国吞武里大学等开展合作交流,不断改进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校发展。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提升办学层次,彰显办学特色。遵循“识好歹、知进退、懂感恩、守本分、有专才”这一校训所表达的办学要求,始终把为云南培养品行道德高、职业素质优、动手能力强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作为学校的培养目标,实现办云南一流的民办高职院校办学愿景。
二、2020年招生专业
2020年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市(区)普通高考招生专业目录等官方书籍,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三、奖助学勤贷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校每年还设立了总额为100万的“铭鼎奖学金、助学金、紧急救助金”,在校期间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形成了以奖、助、贷、勤为形式的学生奖励体系。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铭鼎奖学金、助学金、紧急救助金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综合发展且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8000元/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5000元/年。
(三)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6000元/年。
(四)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4000元/年。
(五)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20%,每人2800—3800元/年。
(六)铭鼎奖学金:对在校期间表现优异、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表彰,以鼓励和鞭策学生向就业竞争力强、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方向进步发展。一等奖学金:5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000元/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
(七)铭鼎助学金:对在校期间表现积极上进,个人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重大变故的学生进行资助帮扶、鼓励关怀,以帮助他们走出逆境,安心学习。一等助学金:2000元/年,二等助学金:15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八)紧急救助金:学生本人、家庭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大变故灾难可申请紧急救助金,视情况给学生本人一定的经济帮扶。
(九)新生“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一律实行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十)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劳动获得适当报酬。
(十一)助学贷款:可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区(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贷款8000元/年。
(十二)应征入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应征入伍义务兵役的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云南工程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学费;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得学费补偿,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十三)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中央部署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或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可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分三年补偿或代偿完毕。
四、录取规则
(一)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填报我校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
(三)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四)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五)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等优惠政策。
(六)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七)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我校将按规定报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八)录取结束后可登陆各省(区、市)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网站(www.ynenc.cn)查询录取结果。
(九)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
(十)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十一)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须进行兵役登记,报名时需携带《公民兵役证》或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兵役登记网址(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拟在云南省、四川省、贵州省、重庆市、广西省、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等8个省份进行招生,院校国际标准代码是:13761,云南省填报志愿代码:5349,其他省份因填报志愿代码每年都有变化,必须参照当年本省的高考填报志愿指南等官方书籍,有疑问的可以拨打我校招生办电话咨询。
五、专升本途径
(一)应届毕业生可参加云南省每年4月初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录取,可升入云南省内有普通专升本计划的本科院校就读,经二年的本科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院校颁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专本套读。我校与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合作,以在校生专本套读的形式进行套读以上四所院校的本科,修完相应学分及毕业设计(论文),可获得主考院校和云南省教育厅共同颁发的自考本科毕业证,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地址:中国·云南·昆明安宁职教园区麒麟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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