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尽管高等教育有层次类别之分,高校办学水平有高低之分,但不能人为地、刚性地将高考分数多寡与高等教育的层次类别和水平高低画等号,应当将选择权归还给考生和高校。
据报载,全国有15个省份开展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取消了本科三批。各省市采取了完善投档模式,建立统一咨询平台,建立省级层面多部门联动机制等举措,以降低考生录取风险。从效果看,改革平稳有序推进,未出现因改革导致考生志愿满足率和高校投档满足率下降的情况。尽管改革初步达到了预期结果,但这只是高校招生录取改革迈出的第一步,改革的任务还非常艰巨。
众所周知,高考招生录取制度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但也造成了以分数论英雄、一次考试决定终身发展以及不同地区和城乡入学机会不均衡等问题。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已经实现,高中教育普及程度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不仅如此,高等教育近十多年来快速发展,不久还将迎来普及化阶段。以往用一把尺子衡量考生,单纯以高考分数决定进入什么高校的做法,已经不合时宜。
高考招生录取制度将高校划分为本科与高职高专两个层次,又把本科细分为一本、二本、三本高校,把专科细分为一批、二批等,不同等级批次的高校只能在一定的高考分数线录取。这种做法方便了招考部门管理高校招生录取,有利于保证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但致命的缺陷主要表现为考生的分数并不能完全反映其兴趣爱好和志向。单纯以分数为标准框定考生的候选高校,窄化了考生的选择范围。高校录取只看分数,不能全面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特殊才华与需求,弱化了录取的针对性。用高考分数将本科与高职高专完全分隔开来,由本科高校录取较高分考生,高职高专院校录取较低分考生,也导致了高职高专院校不受重视,甚至被歧视。从考生和高校双方看,此种方式可能造成考生不能选择心仪的高校,高校难以录取到感兴趣的学生。
高考招生录取应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增强高校科学选拔各类人才。从录取批次开始改革,有利于扩大学生的选择权,促进高校科学选才。取消本科三批,推行平行志愿,突破了长期以来习以为常的批次意识,让人们真实地感觉到了高考录取批次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高考招生录取是一个杠杆。它一头担着考生,另一头担着高校,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必须有利于考生选择到符合自己兴趣和志向的高校,高校录取到适合其教育宗旨和特点的考生。达不到这两个目的,高考招生录取办法就不是好办法。
推进录取批次改革,直至全面取消录取批次,是高考招生录取改革的方向。尽管高等教育有层次类别之分,高校办学水平有高低之分,但不能人为地、刚性地将高考分数多寡与高等教育的层次类别和水平高低画等号,应当将选择权归还给考生和高校,考生可以不受限制地选择心仪的高校;高校可以自定招生录取标准,根据自身的办学宗旨和人才培养目标,从志愿考生中选择适合的考生。如此方能达到两全其美,实现真正的教育考试公平。
高考招生录取的直接利益相关方是考生和高校。在分等分批录取中,等级批次的划分是由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决定的,分数是高考招生录取的中心,考生和高校少有发言权,作用非常有限。在教育治理体系改革中,推行 管办评 分离,明确 放管服 范围,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更多地履行服务和监管职能,从前台主角的位置抽身出来,还权于考生和高校,让他们自己唱自己的戏,发挥主导作用,建立以考生和高校为中心的高考招生录取制度。
录取办法改革后,考生的选择面宽了,高校的自主权大了,考生就能用好选择权了。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中学和社会有关方面应当为考生提供丰富的高考招生录取信息,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录取服务,避免考生选择的盲目性。高校则应当加强自身办学宗旨和特点的研究,真正从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需要出发选择考生,为实施个性化教育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