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浦江卫校坚持“质量立院、科研强院、人才兴院”办院方针,立足河北,面向全国,服务地方。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临床与医技专业并重,不断深化教学改革,积极强化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着力培养服务于基层的应用型医学人才。
我院师资力量实力雄厚,目前教职员工183人,中高级职称评审老师71人,专业科目老师90人,“双师型”老师54人,占专业科目老师的60%。她们中有全国各地优秀班主任、省、市优秀老师、制造行业专业技能能人。学员在入读职业高中的另外,能够学习大学选修课,得到大专文凭。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历层次 | 计划人数 |
高级护理 | 中+大专 | 200 |
医学检验 | 中+大专 | 80 |
妇科助产 | 中+大专 | 60 |
口腔医学 | 中+大专 | 80 |
医学美容 | 中+大专 | 60 |
1、学校奖学金,用于奖励每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
2、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3、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助学金额每生平均3000元/学年。
4、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全日制大专生均可在户籍地申请生源地国家贴息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办理。
5、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学生,可一次性享受不高于6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后复学的,可享受不高于6000元/学年的学费减免。
6、退役士兵资助,退役1年以上且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受不高于6000元/学年的教育资助。
报读对象及条件
1.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生报名需按市招办规定的报名时间和方法进行办理,如就读本校,须在第一志愿填报本校。
2.录取条件是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志为卫生事业而努力学习;面试分数线为340分;身高不低于1.55米,身体健康,无缺陷;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且符合录取条件的,发给录取通知书。
录取原则
1. 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录取学生。没有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 根据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的平均成绩×70%+技能测试成绩×30%计入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
3. 专业安排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考生,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