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在即,高校开学报到时间入学指南考试及转专业军训时间说明尚未公布,以下是往年公布情况,仅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
1.报到时间
2017年9月10日7:00~18:00
2.各专业报到地点
河北医科大学中山校区(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临床医学(“5+3”一体化) | 儿科学 | 药学 | 预防医学 |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硕士儿科学) | 口腔医学 | 药物制剂 |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
临床医学 | 法医学 | 临床药学 | 妇幼保健医学 |
基础医学 | 药物分析 | ||
眼视光医学 | 药物化学 |
河北医科大学建华校区(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09号):
麻醉学 | 医学影像技术 | 护理学 |
精神医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助产学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康复治疗学 | 护理(专科) |
医学影像学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3.请假须知
新生请在2017年9月10日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事先应以书面形式向河北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不能超过两周。请假条必须由本人书写,家长签字,与相关证明材料于报到前一个星期内传真到0311-86266071。请假申请获得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方可休假,与学校其它部门请假无效。请假期满来校报到时,须到招生办公室销假(因病请假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均视为放弃我校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请于9月1日前将录取通知书、银行卡、放弃入学的申请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 招生办公室 收
邮政编码:050017 联系电话:0311-86266317
4.报到须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
报到注册时,须出示本人三证,缺一不可。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丢失或损毁者,须由原单位(录取学校招生办或新生所在县/区招办)出具照片加盖骑缝章的证明信,否则不准报到。
个人档案
凡当地招办不负责寄送个人档案者,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在中学或单位领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或人事档案,要保持档案密封完好,不得自行拆开,到校后交本人所在班级班主任。
照片
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8张,报到时交本人所在班级班主任。
团员组织关系
团员档案报到后交本人所在班级班主任;团员证自带,报到后由各二级学院团委统一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
报到时须携带由党组织密封好的入党材料和地方县(市)级以上党委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各二级学院党组织。
(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去向为:河北医科大学)
户口迁移(按公安部门要求,新生入学时自愿迁移户口)
省外考生办理迁移户口手续,须交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
户口迁移证必须用微机打印,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且必须打印身份证编码,同时在备注栏注明本人的身高、血型,请认真核查迁移证上的每一个项目。未填写清楚或项目不相符的、因误写而涂改的,应由当地派出所核对后,加盖属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不予入户。
中山校区户口迁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61号
建华校区户口迁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309号
省内考生办理迁移户口手续,须交本人户口页、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
(办理上户手续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逾期学校不再办理。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就读期间学校不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退学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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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区及矿区的新生入学一律不迁移户口。
5.绿色通道
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请仔细阅读《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登陆http://www.xszz.cee.edu.cn了解,并按要求填写附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办理缓交学费手续的,到校时在“绿色通道”按程序办理相关缓交学费手续。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也通过“绿色通道”按程序进行办理。
新生申请生源地贷款,若需使用我校的银行账户,请按以下信息填写:
户名:河北医科大学 银行账号:040202040924905476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安支行 备注:(务必填写身份证号,以备核查) |
6.缴费须知
学费、住宿费
4500元/年: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硕士儿科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法医学、口腔医学。
3500元/年:其他本科专业。
5000元/年:护理(专科)。
住宿费:800元/年(为便于办理新生入学手续,统一按800元/年的标准收取,入学后再按实际入住宿舍的收费标准进行核算,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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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费
新生报到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体检费50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不合格新生将按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公寓物品费
为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公寓安全卫生,防止黑心棉和流行性疾病流入学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要求,河北省教育厅和质监局统一组织了全省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展销订货会,学校已提前为学生代订质检合格的床上用品,供学生入学时选购。学生不要将劣质床上用品带入校园,学校公寓管理部门将对学生自购自带的床上用品的品牌、生产企业等进行登记造册,如发现涉嫌质量问题的产品,质监部门将提醒学生进行更换,并对销售者进行查处。
全套物品640元(共计14件,包括:棉被、棉褥、三件套〈被罩、床单、枕套〉、床垫、枕芯、枕巾、毛巾、毛巾被、蚊帐、暖壶、马扎、脸盆)
军训服装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组织新生军训须统一着装,军训于2017年9月11日开始,为期两周。
军训服装费115元/生(包括:运动服1套、T恤衫1件、田径鞋1双、太阳帽1顶)
学习用品费
护理学、助产学、护理(专科)专业175元
(包括:冬季护士服1件、夏季护士服1件、护士帽1顶、护士裤1条、听诊器1个)
其他专业130元(包括:冬季实验服1件、夏季实验服1件、听诊器1个)
建华校区各专业:红外线接收耳机<含FM接收功能>70元/套(此耳机为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必备专用耳机,有报考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需求的学生可自主选购)
医疗保险费
根据国家针对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学生需一次性缴纳在校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用,标准为:160元/年×学制(如:160元/年×5年=800元)。学生参保后,按学校《学生医疗管理暂行办法》享受相关待遇。入学后以班为单位统一由学校相关部门办理。
7.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使用须知
为方便新生安全快捷地缴纳相关费用,及以后在校期间的生活与学习,河北医科大学与中国建设银行合作,为新生办理了银行个人储蓄卡并随录取通知书寄出。
缴费
收到建行卡后,侧面揭开随卡附带的密码信封,切勿刮涂。请及时修改密码。
为方便同学们缴费,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请各位同学务必在8月31日前将学费、住宿费共两项费用足额存入储蓄卡内,届时学校按相应标准委托建设银行代扣上述费用。
根据银行卡管理的规定,在扣缴上述费用后,卡上至少要留有10元余额方可保留账户。
已申请或拟申请生源地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在学费代扣期间避免在该卡上超额存入生活费,否则学校会视为预存学费进行代扣。
未能及时在卡内存入相关费用的,入学报到时可现场刷银联卡和缴纳现金两种形式缴费。
银行代扣费用
一次性存入银行卡最低金额(多存不限) |
学费4500元/年的专业:5310元 |
学费3500元/年的专业:4310元 |
学费5000元/年的专业:5810元 |
临床医学专业(免费医学生):免收学费、住宿费 |
请务必将此卡带回学校,此卡将作为在校期间代扣学杂费、发放奖助学金、免费医学生生活补助等事项的指定银行卡。
其它入学体检费、军训服装费、公寓物品费、学习用品费、医疗保险费等费用均以现金形式交纳
8.接站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半价购买车、船票)
报到当天,学校在石家庄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点,学生到石后,由迎新工作人员安排您乘坐学校的免费接站车来校。
为了给新生提供便捷的服务,今年我校启用了新生自助服务网系统,请同学们于9月1日~9月8日之间,登陆http://szhxy.hebmu.edu.cn进行预报到(或登陆学校官网,点击下面的“迎新自助”)。
登录用户名:考生号 初始密码:身份证后6位(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
进入系统后,除查看本人分班(含学号)等信息外,请您及时录入您的报到时间、是否需要接站、车次等信息,以方便我校工作人员及时准确的为您提供接站服务。因当地网络或通信技术等原因无法登录“新生自助服务网”系统者,不影响正常入学报到。
学校为学生提供了无线上网服务,到校后可自助上网。
上网账号:学号 初始密码:身份证后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