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形势日益严峻,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针对刚出校门的大学生面对资金和经验等各方面的实际困难,我省就业局有四大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第一,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一方面,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指定银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获得贴息支持。另一方面,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时,也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可获得50%的贴息支持。
2019年全国 | 新疆大学生创业 | 内蒙古大学生创业 | 西藏大学生创业 |
宁夏大学生创业 | 河南大学生创业 | 贵州大学生创业 | 河北大学生创业 |
甘肃大学生创业 | 青海大学生创业 | 黑龙江大学生创业 | 云南大学生创业 |
广西大学生创业 | 山西大学生创业 | 吉林大学生创业 | 海南大学生创业 |
江西大学生创业 | 辽宁大学生创业 | 安徽大学生创业 | 重庆大学生创业 |
福建大学生创业 | 湖南大学生创业 | 陕西大学生创业 | 天津大学生创业 |
四川大学生创业 | 湖北大学生创业 | 浙江大学生创业 | 江苏大学生创业 |
山东大学生创业 | 广东大学生创业 | 上海大学生创业 | 北京大学生创业 |
第二,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2年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三、享受培训补贴。离校后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第四、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