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原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创建的湖南唯一一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自1949年建校以来,历经半个多世纪的艰苦创业,形成了公安类特殊专业学历教育与非公安类普通专业学历教育并存、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举的办学模式。
学校地处高速发展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788.45亩,
建筑面积21万多平方米,环境优美,为省级园林式单位。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拥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射击馆、模拟街区、电子阅览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和警务实战综合训练场、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战术训练场、模拟法庭、驾校等33个专业实验、实训基地。图书馆纸质藏书63万册,各类期刊数千种。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489人,其中专任教师301人,正教授29人,副教授143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22人,三级警监以上高级警官31人。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优秀实习基地4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1个。设有侦查系、治安系、刑事科学技术系、交通管理系、法律系、公共管理系、计算机科学技术系等10个教学系部,开办了8个公安类特殊专业和6个非公安类普通专业。学校2006年通过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等级。现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在校学生6500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的办学理念,实行教学、科研、实战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秉承“忠、真、智、勇”的校训和“立报国之志,铸忠诚之魂,育正义之气,聚公道之义”的校风。对公安类专业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对非公安类普通专业学生参照公安类专业管理模式实行管理。学生除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外,还须掌握军事队列、驾驶技术、电脑操作、擒拿格斗等多种技能。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以“面向社会,服务学生”为宗旨,每年举办校内大小型就业招聘会数十场。上级领导机关高度重视我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2006年9月湖南省人事厅、公安厅联合行文(湘人发[2006]133号)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招录人民警察时,“合理设置职位,须将70%以上的专业设置为公安专业职位,从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学校毕业生在历年海关招录公务员考试和广州、深圳、东莞等地招录人民警察考试中综合素质位居全国同类院校的前列。
录取分数线
年份 | 最高分 | 平均分 | 最低分 | 省控线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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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 | -- | 450 | 424 424 | 二批 |
2016 | -- | 467 | -- | 439 439 | 二批 |
2015 | -- | 476 | -- | 455 455 | 二批 |
2014 | -- | 457 | -- | 442 442 | 二批 |
2013 | 489 | 436 | -- | 423 423 | 二批 |
2012 | 517 | 464 | -- | 451 451 | 二批 |
2011 | 570 | 506 | -- | 492 492 | 二批 |
2010 | 565 | 512 | -- | 494 494 | 二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