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Dongfang College)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整体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12月获批首批十所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12月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协作组理事单位。
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现代皮衣之都——海宁,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31万余平方米。学院交通便利,紧临沪杭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规划在建的杭海城际铁路直达学院门口,离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杭州临平直线距离10余公里。学院教学设施齐全,生活设施优良,校园环境幽雅,是“浙江省十大最美校园”之一。
1999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并于当年招生,是全省第一批被批准的八所民办二级学院之一。1999年9月,学院首届招生297人。
2001年10 月,学院顺利通过了浙江省教育厅对二级学院的教学检查。至2004年6月,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3700余人。2004年11月,根据《教育部关于对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被教育部正式确认为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2005年1月,学院通过教育部对独立学院基本办学条件、招生情况和教学工作进行的专项检查。2007年2月,经省教育厅核准,学院获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2007年3月,经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学院获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举办单位为浙江财经学院、浙江文华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8月,学院整体搬迁至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学院按照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
2013年4月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复,浙江财经学院正式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同时,教育部将学院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5年12月,学院获批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
2016年,学院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协作组理事单位和浙江省高校创业学院联盟秘书单位。
2017年6月,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0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