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需要准备的材料:
持有当地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
2. 预约合同填写时段
请于9月15日前(次年春季学期第一周补申请)至宝山 校区A楼400学生服务中心9号窗口进行时段预约(值班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17:00)。
同时也可选择电话预约,预约热线:66135125。
具体合同宣讲可预约的时段:
9月15日16:00-18:00; 18:00-20:30
9月22日16:00-18:00 ; 18:00-20:30
3. 网上申请
9月15日前,登录“上海学生资网”(xszz.scsa.org.cn) ——“政策指南”——“本专科生教育资助政策”——“在线 申请”——注册登陆——填写相关贷款信息。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4〕65号)文件精神,为帮助被外地高校录取的上海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本市提供了赴外地高校学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简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2017年8月开展2017-2018学年上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入学前具有本市户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外地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办法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登录上海学生资助网(http://xszz.scsa.org. cn)进行网上信息注册,完成申请人个人和家庭信息以及申请贷款信息填写。申请人注册成功后持申请材料于规定受理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式申请手续。网上预申请前请认真阅读“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见附件)
三、集中受理时间及地点
2017年8月19日(周六)、8月26日(周六)、9月2日(周六) 09:00-16:00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
周边交通路线:224、909、43、763、166、946、703B等公交线路,地铁十二号线(桂林公园站)、地铁一号线(漕宝路站)
四、咨询电话
021-64823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