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学费、住宿费收取执行政府制订标准。学费6000~759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具体参照浙江省物价局文件执行。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以及学校发放的《2016级新生入学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为创建于一九八四年的浙江省医药学校,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浙江医药职业技术学院,二零零二年二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成为全国最早独立设置、浙江省惟一一所医药类专科层次高等院校。学校行政隶属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业务管理隶属浙江省教育厅。学校坐落于浙江东部海滨港城宁波市南高教园区,区内风光旖旎,环境优美,学术氛围浓郁,与诺丁汉大学(中国校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万里学院等六所本专科院校共享教育教学资源。占地约233亩,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了95%,为浙江省乃至全国医药行业输送了大量技术应用型人才,广受赞誉和好评。学校专任教师3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所占比例为21%,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为2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19%。拥有计算、实验、实训中心及13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教学仪器设备先进,总值达到5500余万元;馆藏图书丰富,总数达30多万册,中外文期刊1000多种。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将继续发扬创新创业精神,为发展医药事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