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
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和傅政华部长的重要指示精神,排查整治社区矫正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安全意识,夯实安全基础,确保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3月15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为目的,以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措施和加强重点人员管控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社区矫正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坚决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参与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有影响的治安和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努力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化平安山东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排查内容
(一)社区矫正执法情况。主要包括:执法大队、刑罚执行科、司法所配备具有社区矫正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情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依法履职、遵守“六不准”等情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理调查评估、交付接收、外出审批、考核奖惩、解除终止矫正等执法事项情况。
(二)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报告、居住地变更、禁止令执行等制度落实情况;矫正小组、分级管理、调查走访、电子定位监管、监管安全分析等制度落实情况;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两个八小时”制度落实情况;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情况(包括填写是否规范、记录是否完整、文书是否齐备等)。重点聚焦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违反规定外出、参与赌博、吸毒、再犯罪等问题,重点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外出或者逾期未归等情形,电子定位监控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定期开展定位核查,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是否落实针对性监管措施等情况。
(三)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1.再犯罪倾向较高的社区矫正对象。主要包括:不服从监管教育、脱管、漏管、多次犯罪等社区矫正对象;
2.人身危险性较高的社区矫正对象。主要包括: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毒、涉恐怖、涉邪教等社区矫正对象;
3.日常监管难度较大的社区矫正对象。主要包括: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暂予监外执行以及适用禁止令等社区矫正对象;
4.思想波动较大的社区矫正对象。主要包括:家有重大变故、子女就业(上学)困难、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矛盾纠纷未完全化解等社区矫正对象;
5.重点身份社区矫正对象。主要包括:退伍军人、民办教师等身份等社区矫正对象;
6.已裁定(决定)收监执行未被收监或已逃匿的社区矫正对象;
7.其他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社区矫正对象。
(四)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情况。贯彻落实“两院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情况,主要包括人民法院、看守所、监狱送达有关文书情况;社区矫正对象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决定机关通知司法行政机关情况;在收监执行过程中,有关部门履职、配合等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9年3月14日-3月31日)。重点以司法所为主,组织精干力量,对所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切实做到“犯罪事实清、现实表现清、监管责任清、思想动态清、行为去向清”。
1.逐一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教育。要针对不同类别的社区矫正对象,制定好谈话提纲,提高教育谈话质量,逐一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教育,切实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
2.逐一开展调查走访。要深入社区矫正对象所在家庭、村(居)、单位、学校等进行调查走访,要注重发挥好矫正小组作用,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现实表现。
3.逐一审查档案材料。要对每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进行全面细致审查,切实弄清其犯罪事实、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等情况,排查出重点人员。
4.逐一查看电子定位监管。要通过查看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电子定位监管以来的活动轨迹,切实掌握其活动范围。
5.逐一登记造册。要对排查出的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情况、社区矫正执法情况、日常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情况进行逐一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填写附件2-8,并于4月5日前通过金宏网邮箱将附件3-8和重点人员的附件2报刑罚执行科。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4月1日-4月15日)。对排查出的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全隐患,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予以整治落实:
1.对排查出的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要在严格依法监管上下功夫。要将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列入严管级别,加大管控力度,全部实行手机或电子腕带定位,严密防范其重新违法犯罪;对脱管漏管的社区矫正对象要加大查找追查力度,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思想波动较大的社区矫正对象,要加大个别谈话和心理疏导力度,化解不良情绪,防止发生危害社会的极端行为;对人身危险性较高的社区矫正对象,要及时进行危险性评估,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健全完善矫正小组,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矛盾问题;对患有精神病的社区矫正对象,要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强制治疗;对在生活、工作中遇到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落实各项帮扶措施,使他们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
2.对排查出的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违规违法行为,要在清理纠正上下功夫。要进一步采取有效可行措施,抓好矫正小组、分类管理、分级处遇、日常报告、脱管查找和“两个八小时”等各项制度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对专项活动中排查出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行为,要予以纠正、通报或约谈;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专项活动中排查出的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罚,该警告的警告、该提请治安处罚的提请治安处罚、该收监执行的提请收监执行,坚决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震慑力。
3.对排查出的部门衔接配合不到位的问题,要在沟通协调上下功夫。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两院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点解决好法律文书及时送达、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等突出问题。
4.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在提升处突能力上下功夫。要加强风险研判,做好安全隐患甄别分析,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要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社区矫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战性,做到对突发事件及早发现、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控制、减轻和消除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引发的社会危害。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9年4月15日-4月30日)。各司法所要认真总结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于4月19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报刑罚执行科,总结报告要有做法、有情况、有数据、有问题、有分析、有措施、有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稳”这个大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筑牢安全底线。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负责、环环相扣的安全责任机制。
(二)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工作创新。要结合大排查活动,进一步加强“智慧矫正”建设,提高分析研判能力,强化电子定位监管,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提供“技防”保障。进一步强化科学矫正,实施分类管理,加强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建设,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规范执法,在排查中发现有违反“六不准”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三)加强督导检查,提升工作水平。要按照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部门沟通协调,不断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机制。要加大指导督查力度,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帮助基层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落实整改。要强化暗查暗访,强化责任和制度措施落实,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对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树立标杆、予以奖励。对排查活动开展不力、效果不佳的,要通报批评,采取“挂牌”督办、“驻在式”督查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