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合格的幼儿园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教学与问题分析及解决能力;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能胜任幼儿园教学和其他教育相关工作。
二、业务培养要求:
1、掌握学前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学前教育的课程理论、基本知识和教学方法;
3、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
4、了解国家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等有关政策和法规;
5、了解学前教育课程改革的最新发展动态和发展前景;
三、主要课程
幼儿园管理 手工创意与制作 学前游戏学 幼儿园课程教学法 幼儿舞蹈与编排 幼儿美术 幼儿园活动指导 儿童文学 幼儿园环境与创设 乐理与视唱 琴法 声乐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根据课程要求,第三年安排教学实习,主要在小学或幼儿园实行教学实习,一般安排8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