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承担着培养传承中华民族精神,又具有世界眼光、高素质后备人才的重任,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不断增强学生后续发展能力,是学校不懈的追求。学校一定能够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继续发展。我们的身后,有无数社会人士和在校师生的殷切期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2020年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省(市、区)的招生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择优录取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体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京晓庄学院。学校代码:国家代码11460。学校在江苏省招生院校代码为1120(普通类和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乡村教师定向培养)、1439(4+0联合培养项目)、1620(中外合作办学和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在其他各招生省(市、区)的代码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方山校区),邮政编码为211171.
第五条 我校为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始于1927年3月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创办并任校长的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位于六朝古都南京市,坐落在风景优美的江宁大学城。九十多年来,学校秉承“教学做合一”的办学理念,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56个本科专业,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应用型品牌大学。
第六条 2020年我校面向江苏、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宁夏、新疆、云南、青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公办本科生。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进行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招生代码1120、1439、1620)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BC(含BC)级以上、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含4C)级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报考艺体类的江苏省考生必须符合“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的要求。
第十三条 分类招生
为更好地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学校对2020级学生(对口单招、中外合作办学、专转本、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等招生类型除外)继续实施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工作。
除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社会工作、日语、体育教育、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外,其他招生专业均纳入分类招生与分流培养的工作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