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依照“严格程序、择优选才、规范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面向重庆市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自主选拔资格审核、测试认定和录取工作。
(三)学校本科招办负责自主选拔录取的材料审核、测试组织等具体工作。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均为文理兼收):法学、新闻学、金融学、会计学
三、招生计划:录取计划控制在学校本科总计划的2%以内。
四、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参加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测试:
(一)中学阶段在公开出版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学作品、或有独立出版的专著、文集等作品者;
(二)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三)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业方面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潜质者(需提交证明材料)。
五、报名
(一)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可为考生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学生只能选择我校公布的自主招生4个专业中的1个专业进行报名,另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二)时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三)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须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填报西南政法大学自主招生志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
(四)材料报送
网上报名后,须于3月31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时间以快递寄出邮戳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2.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征、学科竞赛以及创新实践等能够反映学科特长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4.考生所在中学对其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综合素质的评价以及高中各 1 2 3